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及股东大会审议事项
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及股东大会审议事项
股票代码:600795 股票简称:国电电力 编号:临 2017-18 债券代码:122151 债券简称: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:122152 债券简称: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:122166 债券简称:12 国电 04 债券代码:122324 债券简称:14 国电 01 债券代码:122493 债券简称: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 重要内容提示: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、公开和公正原则,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。 一、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(一)审议程序 1.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七届四十二次董事会,会议审议通过 了《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》, 公司董事于崇德由于不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任职超过 一年,不再作为关联董事,公司董事乔保平、张国厚、高嵩、米树华 作为关联董事放弃了表决权。
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,关联股 东在股东大会上将放弃表决权。 1 2.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 意见,公司独立董事认为:2016 年度,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 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国电”)所属企业, 以及与公司关联企业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国电 建投”),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年度预计总额,其中接受脱硫、 脱硝特许经营服务费用超出该项目的分项预计额度,是由于公司全资 子公司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2016 年度新机组投产所致, 其余分项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出预计额度,项目执行情况良好。 2017 年,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所属 企业发生的存贷款、委托贷款、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,购买商品及服 务,销售商品及服务等,以及与公司关联企业国电建投发生的购买燃 料,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及股东大会审议事项,交易过程符合公平、公开和公正原则,未 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。 (二)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:亿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2016 年预计发 2016 年实际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生金额 生金额 原因 一、金融业务关联交易 接受关联人提供委 公司资金实际需求 12.00 2.90 托贷款 变化 支付委托贷款手续 中国国电集 0.03 0.013 - 费 团公司及其 接受关联人提供融 公司融资实际需求 子公司 80.00 30.60 资租赁服务 变化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 80.00 77.97 最高存款余额 二、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2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2016 年预计发 2016 年实际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生金额 生金额 原因 国电建投内 蒙古能源有 购买燃料 7.20 5.37 - 限公司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购买燃料及运输 85.80 41.62 情况需求变化 购买设备及产品 17.00 16.44 - 中国国电集 团公司及其 租入土地 0.016 0.016 - 子公司 接受技术服务及其 2.80 2.73 - 他服务 江苏公司所属泰州 接受特许经营服务 7.00 9.72 二期 4 号机组投产 三、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销售燃料 15.60 1.21 情况需求变化 中国国电集 提供电力、热力及供 1.7 0.93 - 团公司及其 水 子公司 出租办公楼 0.09 0.06 - 提供管理、劳务服务 0.17 0.14 - 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总计(不 137.38 78.24 - 含金融业务) (三)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:亿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2017 年预计发 2016 年实际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生金额 生金额 原因 一、金融业务关联交易 接受关联人提供委 公司业务发展及资 10.00 2.90 托贷款 金需求变化 支付委托贷款手续 中国国电集 0.05 0.013 费 团公司及其 接受关联人提供融 子公司 50.00 30.60 资租赁服务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 100.00 77.97 最高存款余额 3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2017 年预计发 2016 年实际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生金额 生金额 原因 二、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国电建投内 蒙古能源有 购买燃料 8.00 5.37 限公司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购买燃料及运输 77.50 41.62 情况需求变化 购买设备及产品 8.60 16.44 - 中国国电集 团公司及其 租入土地 0.016 0.016 - 子公司 接受技术服务及其 3.50 2.73 - 他服务 接受特许经营服务 10.00 9.72 三、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销售燃料 0 1.21 情况需求变化 中国国电集 提供电力、热力及供 2.40 0.93 - 团公司及其 水 子公司 出租办公楼 0.06 0.06 - 提供管理、劳务服务 0.41 0.14 - 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总计 110.49 78.24 (不含金融业务) 二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(一)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.企业名称: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企业性质: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:乔保平 注册资本:120 亿元 经营范围:一般经营项目:与电力相关的煤炭能源投资;事业投 资及经营管理;电源的开发、投资、建设、经营及管理等。
4 住所: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-8 号 中国国电是经国务院批准,于 2002 年 12 月 29 日成立的以发电 为主的综合性电力集团,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,中国国电资产总 额 7863.10 亿元,所有者权益 1423.13 亿元,2015 年营业总收入 1917.70 亿元,利润总额 227.35 亿元。 2.企业名称: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: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:顾玉春 注册资本:41.346 亿元 经营范围:电力、热力及发电有关的中水、石膏、粉煤灰相关产 品的生产、销售;煤炭销售、工程煤销售、兼营相关产品的开发与销 售 住所:伊旗阿镇可汗路南 国电建投是由中国国电、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 50%∶ 50%比例出资组建的新型煤电一体化企业,于 2005 年 11 月 18 日在内 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注册成立。2007 年 5 月,公司原股东方中国 国电将其持有的公司 50%股权转让给公司。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,国电建投资产总额 145.97 亿元,所有 者权益 56.41 亿元,2016 年营业总收入 37.31 亿元,利润总额 6.14 亿元。
(二)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国电为公司的控股股东,中国国电及其子公司(除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外)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2014 年修 订)》10.1.3 条(一)、(二)款规定的情形,为公司的关联法人;公 5 司高管任国电建投董事,国电建投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(2014 年修订)》10.1.3 条(三)款规定情形,为公司的关联法人。 (三)前期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国电、国电建投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,生产经营状况良好。 2016 年度,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所属企 业,以及与公司关联企业国电建投,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年度 预计总额,其中接受脱硫、脱硝特许经营服务费用超出该项目的分项 预计额度,是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2016 年度新机组投产所致,其余分项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出预计额 度,项目执行情况良好。 三、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(一)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: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国电所属财务公司等单 位发生存贷款、接受委托贷款、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、融资租赁等金 融业务。
定价政策: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息;在财务公 司的贷款利率和结算业务收费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水平和 收费标准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;接受委托贷款的利率按不 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水平(其中,部分企业接受委托贷款的 利率按不高于同评级企业在当地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执行);通过财 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,手续费参照同业收费标准;融资 租赁利率按照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水平和收费 标准执行。 6 (二)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: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中国国电所属企业以及国电 建投购买燃料,从中国国电所属企业购买运输服务、设备产品,租入 土地,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、接受特许经营等交易。 定价政策:购买燃料、运输服务、设备产品,租入土地,接受技 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的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,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 定。特许经营服务交易价格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及股东大会审议事项,按照委托单位上网电价中脱硫、脱硝电 价部分定价(目前脱硫电价为 1.5 分/千瓦时,脱硝电价为 1 分/千瓦 时)。 (三)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: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国电所属企业提供电力、 热力、供水,出租办公楼,提供管理、劳务服务等交易。
定价政策:销售燃料,提供电力、热力、供水,出租办公楼,提 供管理、劳务服务的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,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 定。 四、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(一)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国电所属企业的金融业务关联交 易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,拓宽筹资渠道,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 资本运营能力。 (二)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中国国电所属企业以及国电建投购买 燃料,从中国国电所属企业购买运输服务、设备产品国电张国厚,可以利用发挥 7 集中采购的优势,降低采购成本和相关采购费用;从中国国电租入土地国电张国厚, 能提供较为优惠的价格;接受技术及其他服务,有利于发挥专业优势, 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,提高安全管理,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; 开展脱硫、脱硝特许经营服务,符合国家相关政策,有利于提高脱硫、 脱硝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。 (三)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国电所属企业提供电力、热力及供 水,可以满足脱硫、脱硝设施运行管理需要;出租办公楼可有效利用 闲置资产,提高使用效率,降低管理及经营成本;提供经营、劳务服 务,可以充分发挥企业优势,增加公司收入。 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平、公开和公正原则,未损害公司利益,不 影响公司独立性,以上交易将保持继续。 特此公告。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1 日 8